人格平等是文明社会的基础,尊重人格是一切道德的前提(一)

世界正在被厚颜无耻的信念淹没,那信念就是,权力无所不能,正义一无所成。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最令人悲哀的莫过于一个民族的文学生命被暴力所摧残。它不单是禁止舆论自由,而是强制性地桎梏一个民族的心灵,并根除其记忆。在这种情况下,整个民族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索尔仁尼琴

凡去过西方的,了解西方的,接触西方人的,都不会否认这一点:他们远没有东方人那么在乎国家,他们的胸襟确实更宽广,他们当中的世界主义者或世界公民比东方多得多。盖因从文明兴起之际我们的哲思就只关注“仁”,而非“人”。人格本身就是自我与环境和他人的平衡!但其中,自我是根本与核心,其他都是与自我的关系何联结,人格平等是文明社会的基础。尊重人格是一切道德的前提。

自然人格是“基态”或“本态”,因而构成社会人格的基础;社会人格是人与人及人与社会关系的产物,是自然人格在社会环境中的必然体现或延伸。把人格划分为“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只是为着便于我们认识这个复杂而抽象的东西。事实上,“人格”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化的产物,它虽然存乎或系于个体,却只能适用于“社会”或“人群”这类语境之中,离开社会,离开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人格便失去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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