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的人》第九章:人的三维(生命、生存、生活)

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

王阳明:心外无物

生命是基础,生存是过程,生活是目的。

第一节  人的生命

1,人的生命属性

生命,人的一切之根本。

生命使我们存在,使我们生活。人的一切,人生的所有价值和意义,都源自生命,都起始于生命。

有了生命,才会有痛苦和磨难,才会有快乐和幸福;有了生命,才会有希望和梦想;有了生命,才会有生活的悲欢离合与酸甜苦辣;有了生命,才会有执著与信仰;有了生命,才会不断进取,超越自己,进而成就人生理想和圆满。

生命是人类个体之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只属于他自己。即便为他人牺牲,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他人的福祉,也不意味着这个“根本”可有可无。 继续阅读“《大写的人》第九章:人的三维(生命、生存、生活)”

《大写的人》第八章 :人格

人格平等是文明社会的基础。

尊重人格是一切道德的前提。

笔者在八十年代上半期曾参加《中国大百科全书》首版的编纂工作。那时,白手起家,毫无经验,便拿大名鼎鼎的《不列颠百科全书》(旧称《大英百科全书》,因有给帝国贴金之嫌而被弃用)当作样板借鉴。笔者有一次偶然翻到该书的“人格”(personality)条目,读了一下觉得很新奇,便想查阅我国辞书字典的相应条目,结果找遍了都没发现。请教了老一辈的辞书专家,也都没有印象。

追溯既往,自有文字以来,中国汗牛充栋浩若烟海的古近代典籍之中均无人格一词。经初略了解,发现这个词儿最初是日本人翻译弗洛伊德和荣格的心理学书籍时使用的,出现于十九世纪末或二十世纪初,传到中国大概是一、二十年之后。

无论如何,自古代到民国之初,我们没有“人格”这个概念。与此有关,顺藤摸瓜,也没有平等、人权、尊严等。

我们有的,只是发音相同的“仁”——两个以上的人,三纲五常君臣父子背景中的人。而个体的人,自然的人,大写的人,一概阙如。这,意味着什么? 继续阅读“《大写的人》第八章 :人格”

《大写的人》第七章 :幸福的人

幸福,人人向而往之。

追求幸福,享受幸福,是每个人的天赋权利。

然而,什么是幸福?

这个问题,跟人性、价值之类的概念一样,古今中外,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字典给的一种定义是:

  1. 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2. (生活、境遇)称心如意。

看起来很干巴很乏味是不是?我们实际的生活可不是这样,它何等的多姿多彩!那么,让我们再看看形形色色的人——无论名人显贵还是凡夫俗子、城里人还是乡巴佬、富人还是穷人——都是怎么说的吧: 继续阅读“《大写的人》第七章 :幸福的人”

《大写的人》第六章 :文明的人

文明,对应的是野蛮。

野蛮乃是自然界的本真和普遍状态,是遵循丛林法则的生物本能和欲求的直观表达,主要体现于弱肉强食和优胜劣汰:自然无情,恃强凌弱,赢者通吃;自然无义,生存要紧,不及其余;自然无礼,唯我独尊,惟利是图。

人类不同。老天独宠加上自我造化,使得人类走出丛林,迈上康庄大道,日渐卓然,超越万物。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人类不仅具有自我意识,也有“他者”意识。如前所述,人类是社会化程度最高的物种,其个体再强大,也无法独自生存。而随着人类社会化程度越高,合作程度越深、范围越广,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程度也会越来越高,这就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普适性社会规则、范式和个人行为操守准则。诚然,人类再怎么发展和进化,也绝不可能完全脱离丛林法则乃至其他自然规律,这是由人的物性所限定的。然而,人类所独有的思想和精神却能够对自身的本能和欲望加以控制和引导,通过理性克服“率性而为”,使自己的行为遵从一定的价值观和原则,并饰以美德、和言善语乃至礼仪之类所谓的文明标识。如此,人类社会的每个人成员便都能从人际关系乃至社会合作之中获得更大裨益,从而使得自身与社会不断共同发展、进步和兴旺,身而为人的价值也因此能更好更充分地展现。如此说来,文明,是对野蛮的超越,是人类的自我升华。 继续阅读“《大写的人》第六章 :文明的人”

《大写的人》第五章 :感性的人

感性(非理性)是与理性对应的一个概念,基本包含了除理性之外的一切东西,如情感、情绪、直觉、潜意识、无意识以及由性格主导的行为。有人将本能也列入其中,理由是未受制约的动物性本能必然会跟理性发生冲突,而一切理性的东西都必须经过逻辑思维,本能只是自然的生理反应,无需思维便能起作用。然而,本能虽然不经大脑,但它是一种“自动”的生理反应机制,完全遵循因果律,只是“省略”了思维环节而已。譬如肚子里咕咕作响,本能就告诉我们要进食了,无需大脑思考我们就能作出适当的反应。所谓趋利避害便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的本能。对于危险之类的本能反应,更是关乎我们的生命。总之,无论人类将来进化到何种程度,作为基本生理属性的本能都是不可能消亡的,非但如此,某些方面还会强化。

这里不妨将二者的各自特征作个简单比较:

理性——线性的,遵循逻辑和因果律,具有明确的概念及范畴,非此即彼,因而也是确定性的。

感性——非线性的,不遵循逻辑和因果律,不具有明确概念及范畴,非此不一定即彼,因而也是不确定性的。

完整意义上的人是理性和感性的合体,同时具有“常态”和“非常态”,“确定”和“不确定”,就好像微观界里的“波粒二象性”。 继续阅读“《大写的人》第五章 :感性的人”

《大写的人》第四章 :理性的人

这里所阐述的是广义上的“理性”,与“感性”或“直觉”对应,但又部分包含这二者,可以说理性以感性为基础,但又高于感性。理性当然也包含了前面所述的理智,但它的范畴更加广泛,主要涉及一般意义上人类认识事物乃至处理事务的方式,如分析、判断、推理、归纳、规范、条理和系统等。

不妨概略地定义:理性是“具有内在逻辑性及一定规范与程式的思维与行动”。

理性的基础主要在于概念、逻辑及其运用规范。所谓理性,实际上隐含了这样一种假设:我们身处的环境、其间的万事万物之运行及相互间的关系,都是可以解释的,都是可以说明原因讲出道理的,而且,人的思维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或范式或程序得以准确化、条理化和系统化,从而尽可能避免紊乱和错误,进而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正是基于这个假设,我们的先祖发明了概念、逻辑、形式和程序等,从而给我们的抽象思维提供了超越个体经验、具有普适效用的框架或范式,进而也就成为我们每个理性之人的常用利器,譬如逻辑思维能力,倘若欠缺或不足,必然会影响一个人的理性,必然会妨碍与他人的交流。 继续阅读“《大写的人》第四章 :理性的人”